分享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准许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网站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0120220005
中新经纬>>产经>>正文

官方:鼓励推广预约上门回收电动自行车锂电池

2026-04-03 16:50:58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4月3日电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3日消息,近日,工信部办公厅、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通知》(下称《通知》)。

  此举意在进一步完善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下称锂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及社有企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作用,进一步延伸基层回收触角,推动锂电池规范回收、科学利用。

  工信部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回收利用工作,2024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国办发〔2024〕19号),提出要完善老旧蓄电池报废回收处理体系,建立报废淘汰机制,做好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回收利用工作。

  工信部介绍,《通知》立足发挥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优势,聚焦完善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电动自行车锂电池规范回收综合利用的重要举措。

  《通知》从发挥现有资源作用、强化龙头引领、支持数字监测、做好协同保障等方面作出工作部署。

  一是提出引导电动自行车整车及锂电池生产企业与社有企业合作建设回收网点,做好锂电池回收、贮存及综合利用。

  二是提出强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龙头企业作用,鼓励中再生等龙头企业规划布局锂电池回收利用,推广灵活多样的回收模式。

  《通知》提到,鼓励供销合作社各类回收企业与电动自行车经销售后服务网点对接,开展“换新+回收”业务。鼓励各类回收企业推广预约上门回收、“互联网+回收”等灵活多样的收运模式,满足不同用户群体的回收需求。

  三是支持运用数字化技术做好锂电池信息流向监测,引导相关参与主体通过平台上传回收信息。

  四是提出要强化部门协同、探索先进经验和模式,强调建立对接机制、加强工作调度与宣传引导。

  下一步,工信部将会同供销合作总社做好《通知》宣贯和实施工作,指导地方加快健全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回收利用体系。(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熊思怡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未经过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
关注中新经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中新经纬”或“jwview”),看更多精彩财经资讯。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经纬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B2-20230170]  [京ICP备17012796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20005]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京(2022)0000107]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513525309 报料邮箱(可文字、音视频):zhongxinjingwei@chinanews.com.cn

Copyright ©2017-2026 jwvie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